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當事人在臺現有戶 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上 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登記。
自民國111年6月11日起新增「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登記」及「單方行使負 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、因離婚或認領由父母共同 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之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 網路申請登記,歡迎上網申辦。
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當事人在臺現有戶 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上 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登記。
自民國111年6月11日起新增「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登記」及「單方行使負 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、因離婚或認領由父母共同 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之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 網路申請登記,歡迎上網申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