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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戶政宣導] 遷出國外登記及恢復戶籍登記

**「國人出境2年以上,當事人或戶長應為遷出(國外)登記,如未辦理者,戶政事務所接獲內政部移民署通報後,得逕為遷出登記。」 **「戶籍已辦理遷出(國外)登記之國人,應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,始得辦理遷入(恢復戶籍)登記。」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,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4-28
  • 發布日期: 2018-07-0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后里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3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