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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宣導]113年5月29日修正臺灣原住民族姓名可單列原住民族文字

原住民單列羅馬拼音宣導海報
原住民單列羅馬拼音宣導海報

按姓名條例第2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:「辦理戶籍登記、申 請歸化或護照時,應取用中文姓名,並應使用辭源、辭海、康熙等通用字典或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中所列有之文字。(第1項)姓名文字未使用前項所定通用字典或國語辭典所列有之文字者,不予登記。(第2項)」嗣113年5月 29日增訂第3項規定:「臺灣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者,得使用原住民族文字。」爰臺灣原住民族姓名除登記中文文字外,其取用傳統姓名可單列原住民族文字,不受應使用中文文字之限制。

「臺灣原住民族取用姓名,除 原有之『中文漢人姓名』、『中文傳統姓名』、『中文漢 人姓名並列傳統姓名原住民族文字』或『中文傳統姓名並 列傳統姓名原住民族文字』擇一登記外,於113年5月29日姓名條例修正公布後,已增訂臺灣原住民族之傳統姓名得 單列『原住民族文字』,不受應使用中文文字之限制。」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10-14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10-1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后里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44